主要职责: 1、负责全市公共场所、涉水产品、学校卫生行政许可、经常性卫生监督检查及从业人员健康查体和卫生知识培训工作。 2、负责制定全市公共场所、涉水产品卫生监督检查、抽检工作计划,组织专项公共场所等卫生监督检查活动,按时完成公共场所、涉水产品卫生监督抽检任务。 3、负责指导并实施全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工作。 4、负责对直管生产企业新建、扩建、改建工程进行预防性卫生监督检查。 5、负责对违反《食品卫生法》和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》的行为进行查处,提出行政处罚意见,执行行政处罚决定并结案。 6、对与公共场所、涉水产品、学校卫生等卫生相关的投诉、举报案件进行调查处理。 7、负责制定全省学校卫生监督检查工作计划,组织专项学校卫生监督检查活动。 8、负责对新建、改建、扩建校舍进行预防性卫生监督。 9、负责对学校内影响学生健康的学习、生活、环境、食品、饮用水等实施卫生监督。 10、负责对学生用的书籍文具、娱乐器具、保健用品等实施卫生监督。 11、负责对学校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实施卫生监督。 12、负责对公共场所及学校卫生的技术培训、业务指导和咨询。 13、开展学生常见病防治、学生生长发育、学生营养及学生相关项目检测、教学环境检测和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工作。 14、负责完成上级机关和站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 联系电话:5610563 |